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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鐵路地下化計畫原定於3月10日之地上物強制拆除暫緩執行
新聞摘要
  • 台南鐵路地下化計畫原定於3月10日之地上物強制拆除暫緩執行
【MyGoNews方暮晨慈/綜合報導】「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」係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」中重要之交通建設,亦係全體台南市民所期盼,各土木標工程已全面施工,惟因仍有少數拆遷戶尚未點交房屋,嚴重影響工程施工及計畫期程。
 
台南計畫所需用地於2019年1月完成徵收補償法定程序,共有340戶需拆遷,台南市政府於2019年2月18日發函通知,經鐵道局一年多來之持續誠意溝通,且台南市政府配合提供拆遷戶專案照顧住宅,迄2020年2月27日為止,僅餘9戶仍堅決拒絕點交,因整體計畫期程已因此延宕一年以上,也有負於大多數台南市民對鐵路地下化之託付,故迫不得已,執行強制拆除作業為勢在必行。
 
本次預定於2020年3月10日執行之強制拆除建物為東區前鋒路1號,其位於鐵路地下化關鍵性工程之位置,亦影響交通維持計畫之執行,附近建物經協調後均已先後完成拆遷,惟本棟建物之拆遷戶經多次電話聯繫及家戶拜訪均不願配合拆遷,故鐵道局於2020年2月27日發函通知並張貼公告,預定3月10日依法執行強制拆除。
 
惟因有關部分拆遷戶因不滿用地路權範圍及施工方式調整之變動,對內政部提起都市計畫事件行政訴訟案,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受理承審,迄今已召開13次準備程序庭,2020年2月26日召開言詞辯論庭,內政部、台南市政府及鐵道局於歷次法院審理過程中,均配合提供完整資料,並充分說明各項程序均係依法行政,該案預定2020年4月8日宣判。經鐵道局再三考量,雖強制執行於法有據並無疑義,惟為能盡量消弭民眾質疑,更確認依法行政之正當性,並仍兼顧整體計畫進度,故決定暫緩3月10日之強拆,至4月8日後再擇期執行。